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专业教师及毕业生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号)、《关于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促进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2022]8号)文件精神,伊犁技师培训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
8.在符合专业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毕业生可报名该岗位。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伊犁技师培训学院飞机场172号立德楼813室
联系人:曹老师18097883527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线下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按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对参加考核的考生,由工作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时发放考核通知单,告知每名考生参加考核的相关内容。
(三)考核
考核采取试讲+实际操作方式举行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1.试讲
试讲要求考生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所用教材根据专业不同由伊犁技师培训学院统一提供,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
2.实际操作
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实际操作水平的测试,实操内容由各专业专家组出题,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具体操作时间由专业操作内容决定。
3.总成绩计算
试讲100分,实际操作100分,共计200分。
总成绩=试讲×30%+实际操作×70%。
试讲成绩、实际操作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组织实施部门须提前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体检人员按照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考察
1.考察报考者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并加盖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公章。
2.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核,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伊犁州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流程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内容清晰。报名与参加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
(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需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一经确认,随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及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应聘人员对应聘专业、学历、备注内容等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招聘单位。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犁技师培训学院负责解释。
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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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xjyl.gov.cn/xjylz/c112428/202311/0d4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