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和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政策,因工作需要,黔西南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三、招聘资格条件
1.黔西南州户籍,性别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大学(本、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网站维护管理,擅长工作简报编撰和新闻信息宣传。
2.须持有向黔西南州范围内人社部门申领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中第6页登记失业,第7页“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有效且登记机构为黔西南州辖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一项且在就业创业证上第7页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如下:
①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③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④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⑤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于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⑥办理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事宜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县(市)人社局就业部门。
3.退役军人和擅长摄影摄像、在报刊或网站发表过新闻稿件人员优先。
4.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4.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待遇+单位补贴(含五险)。
五、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一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个人工作简历,退役军人需附带退出现役证书,于
黔西南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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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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