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面向校外公开招聘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科员1名(事业编制)。具体岗位需求如下:
一、岗位名称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科员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校内巡察工作、组织巡察各项会议、下发通知文件、起草有关文件等;
2协助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
3.统筹、协调巡察组开展工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巡察工作开展;
4.承担和巡察工作有关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协助对巡察专兼职干部培训、推动巡察干部队伍建设;
6.梳理整理有关巡察工作数据,归纳提炼巡察发现的有关问题,做好巡察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和全面总结工作,按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情况;
7.掌握巡察动态,收集巡察信息,推广巡察经验,对巡察工作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管理;
8.完成办公室人事、资产、财务等办公室业务;
9.完成学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配合协助学校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三、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较为丰富党建、巡察工作经验优先;具有高校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不限;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沟通表达、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
5.年龄条件为应届硕士一般在27周岁以下,应届博士一般在35周岁以下,非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6.熟练操作WORD、PPT、EXCEL等办公软件;
7.符合学校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和岗位履职的基本条件。
四、工作条件及相关待遇
工作地点: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北三环东路15号)。
工作待遇:其工资待遇和人事关系等参照北京化工大学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招聘流程
自本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应聘者即可开始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巡察办应聘+高校人才网,具有北京户口的请在简历中标明)发送至邮箱:xuncha@buct.edu.cn。截止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巡察办在收到应聘者材料后会及时审核,审查通过后按校内相关程序通知候选人进行面试等程序。原则上只接受电子邮件投递简历,不接受现场咨询,简历未通过人员将不再告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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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rsc.buct.edu.cn/2023/1215/c7926a186795/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