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根据集团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执)业资格、工作经验、年龄等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本次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盘锦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计划》。
2.应聘条件中年龄及工作年限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为界限计算。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截止时间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1个岗位进行报考,并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srzdbjtbgs@163.com)。
2.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报名材料。应聘者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srzdbjtbgs@163.com):
(1)盘锦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下载附件2填写完整并附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认证的学历证明,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等;
(5)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提供聘书、合同或社保缴交证明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岗位工作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
1.考生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资格审查贯穿全招聘流程,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公司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
(四)笔试
1.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参加笔试,根据聘用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报名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允许再入场,笔试考生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
(五)面试
1.通过笔试的报名人员,公司将电话通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其在面试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所交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二)、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相关职称、资质证书以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有关资料(以上资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另需提供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照两张。
2.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笔试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方法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由面试评委会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评价。应聘人员隐名面试,每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10分钟(包括思考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3.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4.最终成绩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辽宁“阳光国企”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公示。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以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提出拟聘用人选,由集团党群部提请集团党委会研究确定。
当总成绩并列时,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根据录用条件排序择优录取;如条件都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体检
由集团党群部通知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视情况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八)考察、政审
1.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公示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2.政审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及本集团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情节或存在不得录用的问题,取消录用资格。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选将通过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辽宁“阳光国企”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
(十)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按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1.应聘者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恕不退还,公司将予以妥善保管。
2.应聘者须确保本人手机畅通,以免招聘信息无法通知。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络本人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政审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本公告由盘锦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部负责解释。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盘锦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部
2.联系电话:0427-3299002
电话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7:00
附件:
1.盘锦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计划.xls
盘锦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j.panjin.gov.cn/2024_01/03_17/content-4516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