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LDI)创建于1956年,是国家甲级建筑设计、工程勘察和工程监理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被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授予“诚信单位”和“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创优型企业”称号,被中国建筑学会授予“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称号,被中华全国总工会颁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荣誉。
所属子企业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21日。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多项资质。主要业务范围为岩土工程(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施工、岩土工程检测监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水资源论证、环境工程、施工(地基基础与结构加固)等。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所属子企业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岗位8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和数量
具体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工作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的必备条件
具体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学信网学历证明、学位网学位证明、职称证扫描件、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
以上资料需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命名: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指定邮箱。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及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我公司将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开展面试工作,并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四)考察
公司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
(五)公示
拟聘人选确定后,在辽宁省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六)录用
履行录用程序,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薪酬待遇
录用后按照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薪酬政策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按公司制度享受相应福利政策。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我公司对应聘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做他用。
4.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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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gzw.ln.gov.cn/gzw/wzsy/tzgg/2024011217200133442/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