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教师3名,小学体育教师1名。
二、应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学历专业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与应聘学科对口;
3.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有团队合作和研究创新精神;
4.有写作特长及班主任经验者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待遇
学校为罗湖区下属公办学校,拟聘的购买服务教师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罗湖区教育局人事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方式
应聘者于
1.身份证或户籍本;
2.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条件对口);
3.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获奖等业绩证明材料。
六、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聘用的资料的;
3.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755-22360893。
学校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安路1号(泰宁小学临时校区)
深圳市泰宁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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