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9]63号)及《北京市昌平区大学生实习见习工作实施方案》(昌就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昌平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昌平区第一批招录就业见习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见习单位包括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便民服务中心等12家事业单位、北京君意优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家企业,共计13家企事业单位计划招录见习人员55人,岗位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第一批昌平区见习岗位汇总表》(附件)。
二、招录基本条件
(一)就业见习人员招录面向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中专毕业生及技工院校毕业生(指2022年或2023年毕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以本人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参加见习时无个人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即可),具有本市户籍的16至24岁登记失业人员,具有本市户籍的16至24岁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无业或务农劳动力;
(二)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录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技能。
三、见习关系说明
(一)见习时间:1至12个月。
(二)见习补贴:见习人员享受市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420元(本市当年月最低工资),区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50元,合计每人每月最低3470元,超过部分由单位自行负担,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用人单位享受每人600元的一次性见习岗位补贴。
(三)其他说明: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并且为见习人员购买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表现优异者推荐政府合同制岗位或者企业优先录用,录用后缴纳社会保险。
四、招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二)资格审核:由见习单位进行登记信息筛查,符合招录基本条件则进入考察面谈阶段。
(三)面谈及签约:见习人员招录为双向选择,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愿即进入签约流程,至见习单位进行见习工作。
注:本次公告为2024年第一批就业见习人员招录公告,有就业见习意愿且符合招录基本条件,因各种原因没有达成见习的人员可持续关注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等待后续批次就业见习岗位发布。
公告及政策咨询电话:89740442、6974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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