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助力“冲刺百强县、建设示范区”,经研究,计划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技能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事业单位引进对象
市直单位岗位主要面向国内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双一流”本科生、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以下简称为副高级及以上人才),特殊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学历。
教育教学岗位主要面向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学位、公费师范毕业生、国外知名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副高级及以上人才。
医疗卫生岗位主要面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或副高级及以上人才,特殊岗位可放宽到本科学历。
松滋市储备人才符合所需专业条件的,纳入引进范围。
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学位为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进入一类本科院校的考生,院校批次以2020年考生录取当年在生源地的招生批次为准;海外知名高校范围为最新的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
(二)企业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社会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技能技工人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2。
二、引进条件
(一)事业单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博士研究生、持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以下简称为正高级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4.博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正高级人才,不受岗位计划及专业需求限制。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松滋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企业引进条件
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引才条件以岗位具体要求为准。
三、引进程序
(一)事业单位引进程序
1.引进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115名,其中市直单位31名、教育教学30名、医疗卫生54名。博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正高级人才,不占岗位计划。
2.引进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采取笔试(根据岗位报考人数确定)、面试等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正高级人才,采取面谈方式,不占用此次招聘计划名额。
3.主要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
博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正高级人才可直接联系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可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和松滋市人民政府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方式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4)笔试。如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30人,则需加试笔试,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笔试时间、地点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成绩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查询。
(5)面试。市直单位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教育教学岗位采用说课、医疗卫生岗位采用专业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参加笔试入围的考生,面试前5天以上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在面试开考前5天之内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设定为8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6)体检、考察。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
(7)公示、聘用。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考察对象确有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企业引进程序
1.引进计划。
本次企业计划引进技能人才50名,属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的,可增加计划,引进岗位及条件由企业确定。
2.引进方式。
企业引进人才实行自主招聘,主要通过引进对象与企业联系洽谈、双向选择达成协议、企业正式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3.主要程序。
(1)报名。报名可选择网上报名或登记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从
登记报名:时间从
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企业引进岗位表后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请考生及时查看初审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面谈聘用。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各企业自行确定面谈方式并灵活组织实施,引进对象与企业双向选择达成协议后,聘用入职上岗。
四、有关待遇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待遇
1.人才补贴。事业单位岗位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人才给予人才补贴2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5万元;“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同为“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的给予人才补贴20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4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或副高级人才给予人才补贴1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3万元。
教育教学岗位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补贴。
医疗卫生岗位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补贴。
2.岗位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博士研究生,当年可初定为中级职称,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可聘用到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对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管理八级岗位不受任职时间限制。对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或聘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评审或聘用;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条件的,聘任到相应岗位,且原则上不低于原聘岗位等级。
3.人才培养。对引进人才采取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优先提拔或调任。
4.住宿保障。引进人才在松滋市内无自住房且单位未提供住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在租住人才公寓3年内按规定给予租金补贴。房源不足时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高于12000元/年、硕士研究生不高于9600元/年的标准报销。
5.购房政策。引进人才在松滋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发放购房补贴。引进人才在松滋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可同时享受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倾斜,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城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5倍系数申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城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2倍系数申请。
6.培育支持。推荐参加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的评选,对入选国家、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重大人才计划的,按由低到高层级给予1万-20万元一次性奖励。
7.其他待遇。引进人才家属需要随迁就业的,可根据其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按照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协助解决其配偶随迁就业。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需在松滋市就读的,由教育部门按照就近择优的原则予以安排。
8.人才储备。本次人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人才、特殊需求专业人才,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体检、考察合格者,可纳入2年期储备人才,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类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9.服务管理。市直事业单位和教育教学引进人才实行5年服务期,医疗卫生引进人才实行8年服务期。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期协议,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
(二)企业引进人才待遇
企业相关待遇由企业负责解释。企业引进人才除享受企业正常待遇外,可享受我市入住人才公寓、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培育支持奖励、随迁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等相关待遇,同时,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关于实施“才聚荆楚·智汇松滋”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松政办发[2022]6号)文件的扶持政策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聘用资格。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6-6227005,手机号17607101048(肖)、19557862936(屈)。
中共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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