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受用工单位委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主要工作地点在前锋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要求及薪酬待遇详见《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一览表》(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因贪污、受贿等经济问题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人员;
3.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人员;
4.行业禁止性规定人员;
5.具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报考大型客车驾驶员的,近3年有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人员。
7.其他不宜报考情形;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报名截止当日24点。
四、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1.报名资料
(1)《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需完整填写);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证明(如:应聘大型客车驾驶员应提供:A1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近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其他佐证资料)复印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个人征信报告;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写《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以上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公司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仅用于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我公司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相关考试事宜,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伪造报名信息、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永不录用。如报考人员信息填写不准确、不主动查看有关信息的,其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
1.考试方式参见《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一览表》。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操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1笔试: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主要考应聘职位的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1.2实操:满分100分。按职位要求进行对应的实际操作考试。
1.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与应聘职位要求相匹配的工作能力等。
1.3.1参加考试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及以上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实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实操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除外);参加考试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按照笔试成绩+实操成绩成绩合格(笔试、实操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择优录取。
2.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操成绩×4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整个招聘考试过程严禁作弊,一经发现,考试作弊者5年内不得报考我公司招聘职位。
(四)人选确定
考试后,根据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录用条件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名单。对拟聘用人选组织考察、体检,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首次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体检、入职资格而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双向选择
用工单位结合公司工作需求、岗位特点、聘用人员情况,与拟聘用人员进行双向选择。用工单位对不符合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的拟聘用人员,或拟聘用人员对聘用职位不满意的,均可选择放弃选聘。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及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聘人选。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拟聘用对象在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axhjt.com/)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工单位确定入职时间及办理入职手续,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实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薪酬按确定工资的80%执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
(一)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体检等由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电话正确、畅通,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由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六、咨询及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826-2995111,0826-2608889
监督电话:0826-2821661
附件:
1. 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一览表.docx
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qf.gov.cn/qfqrmzf/c100381/pc/content/content_17544207234831319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