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开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设立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于
一、招聘岗位信息
(一)合规风控部负责人1名
1、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
2、专业要求:法律类、经济类相关专业。
3、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投资相关的法律、会计、审计、监察、稽核,或者资产管理行业合规、风控、监管和自律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4、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3)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工作经历、职业(执业)资格要求,毕业于985、211院校或US/QS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优先;
(4)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及技能要求。
5、岗位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及法律职业资格,取得CPA、CFA、FRM等专业证书者优先;
(2)熟悉金融法律、法规和国家监管政策及相关业务流程;熟悉私募基金及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熟悉各类基金运营的交易结构和风险审查机制;
(3)具备扎实的财务分析、风险评估、撰写调研报告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表达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
6、其他要求:遵纪守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5年未从事过与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冲突关系的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的其他相关任职要求。
7、岗位职责:
(1)参与公司各类合同文本及其他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核等工作;
(2)参与拟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对拟投项目和投后项目提出合规与风险控制等专业意见;
(3)参与投资谈判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
(4)参与公司已投项目的投后风险管理及处置,对已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5)配合为公司各职能部门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配合其他部门的业务开展;
(6)协助负责与公司有关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的跟进,与外部律师对接;
(7)负责公司法律合同及其他文件的整理归档。
(二)投资经理1名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2、专业要求:理工类、经济类等相关专业,复合专业背景优先。
3、工作经验:
(1)拥有2年及以上相关行业投资工作经验;
(2)有国有股权投资机构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工作经历优先。
4、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3)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工作经历、职业(执业)资格要求,毕业于985、211院校或US/QS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优先;
(4)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及技能要求。
5、岗位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PA、ACCA、CFA等专业证书者优先;
(2)具备扎实的股权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汇报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能独立或协助完成投资项目的全流程管理。
6、其他要求:遵纪守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5年未从事过与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冲突关系的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的其他相关任职要求。
7、岗位职责:
(1)进行项目的挖掘、储备及筛选工作;
(2)做好项目的整体把控,推动项目立项,牵头开展尽职调查、投资分析、入股谈判、项目出资等工作;
(4)负责投资战略研究、宏观经济跟踪研究、行业研究、投资组合研究工作;
(5)协助进行项目投后管理工作。定期收集投后信息、定期走访、突发或重大事项的处理、协助提供阶段性投后管理报告数据等;
(6)协助做好投资项目的关系维护,尽可能提供增值服务,发掘创造项目相关业务合作机会;
(7)进行投资项目退出工作,包括退出谈判、退出方案设计、退出建议书等工作。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其他能够证明历史业绩的相关材料。
请将以上文字图片材料设定PDF格式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命名为“应聘职位+姓名”,发送至邮箱hrnbktjj@163.com;
所有报名人员均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二)初选
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等,公司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
(三)面试(笔试)
根据初选情况确定进入面试(笔试)的人员名单,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应聘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笔试)的,视作放弃。
(四)公示
综合应聘者整体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体检及背景调查,如无问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人员,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74-89299125
联系人: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大厦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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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gzw.ningbo.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