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街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的实施意见》(花府办[2015]27号)、《关于调整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工作任务范围及指标配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7名(附件1)。
二、招聘录用人员范围
从目前在岗的花都区各街镇(区属管委会)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中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取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相关证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能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政策性加分条件(加分指引详见附件4)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受纪律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2.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的其他情形。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处分期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报名(须有现工作单位推荐信)、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至3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网上报名方式。考生按要求提供《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表》(附件2,须填写完善后打印并签名)、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推荐信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供《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以上材料发送到电子箱:yaoyh@huadu.gov.cn,邮件标题注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姓名-手机号码”。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邮件材料真实、清晰、完整、齐全,因不实填报、信息不全等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20-36902688-2093,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gzhdyj/gkmlpt/index)发布。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三)考试(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在面试成绩基础上进行政策性加分,构成综合总成绩。
面试结束一周内,考试综合总成绩及体检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gzhdyj/gkmlpt/index)公布。
(四)考察与公示
在考试综合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综合总成绩相同,则确定为考核人选顺序依次为具有两项政策性加分、一项政策性加分、无政策性加分;若出现均无政策性加分的情况,则按照本公告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专业、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顺序由上而下确定为考核人选,并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工作实绩等,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报名表》、毕业证书、学历鉴定、身份证、户口本、报考职位要求提交的所有证件与证明,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原件审查后退还。
考察结果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gzhdyj/gkmlpt/index)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分配、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可在综合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合同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五、经费保障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工资经费列入市、区、街镇(委员会)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包干经费7万元每人每年。
六、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按要求携带身份证件准时参加。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职位表.xls
附件2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信息表.xlsx
附件4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工作指引.doc
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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