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文件规定,为缓解永胜县县域医共体内人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现状,进一步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永胜县医共体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2),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要求。
6.年龄要求: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报名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2024年永胜县县域医共体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学校开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永胜县医共体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者报考永胜县医共体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时,由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相关要求。各用人单位对报名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由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和考察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4年毕业生,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在体检前一周进行审验。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法及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在人社、卫健、编办、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全程参与和监督指导下进行,采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实际报名考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可相应裁减招聘人数,或按不足比例进行面试。
若永胜县人民医院医学影像学岗位出现无人报考的情况,将招聘名额调整至永胜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岗位进行招聘。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测试为主)的方式进行。每场面试设7个考官,其中设1个主考官。
2.面试时长: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3.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现场确认。
4.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且并列人员累计排名超过录用人数时,对并列人员进行再次面试(当场另行出题)、重新评定面试分数。
5.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考生。
6.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现场招聘工作人员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报名后须保持电话畅通,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最终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规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五)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核实时间为三个月)。
(七)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考试全过程最多递补两次。
1.资格复审放弃或不合格的;
2.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明为准)。
(八)聘用
在面试、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六、纪律及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如发现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向永胜县纪委监委反映,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以及有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
(三)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问责。
七、其他事项
(一)新招聘人员第一年为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核。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文件规定办理。
(三)咨询电话:
永胜县卫生健康局:0888-6521318;
永胜县人民医院:0888-6521901、0888-6561322;
永胜县中医医院:0888-6521907;
永胜县妇幼保健院:0888-6521498;
永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88-6521913。
(五)监督电话:永胜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0888-6521012。
附件:
1.2024年永胜县医共体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ljhrss.lijiang.gov.cn/xljrsj/c101886/20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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