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临沧市市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市属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市属企业董事会和外部董事队伍建设,临沧市国资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描述
兼职外部董事是指由临沧市国资委聘任的,除在市属企业兼职担任外部董事,可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的人员。兼职外部董事在任职期间,不改变其原有的劳动人事关系。根据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和工作需要,由临沧市国资委在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中挑选合适人选,委派或推荐到市属企业担任董事职务。兼职外部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临沧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遴选人数
本次遴选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若干名,进入临沧市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
三、任职条件
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规守法,诚信勤勉,廉洁从业,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三)累计5年以上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资本运营、并购重组、财务审计、风险防控、公司治理、科研开发、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工作经验,或具有与履行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相关的法律、经济、金融等方面的专长,且履行职责记录良好;
(四)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
(五)身体健康,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六)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七)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程序
(一)人选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向临沧市国资委报名,并填写《临沧市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及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临沧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遴选资格。
(三)人选评审。选配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评审,经临沧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形成入库初步人选意见。
(四)公示。对初步人选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财政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财政专栏发布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入库人选的公告。不再通知未入库人员,报名的相关材料不退回个人或推荐单位。
(六)选聘。根据工作需要,临沧市国资委从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中挑选合适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任手续,委派到市属企业担任兼职外部董事。符合领取报酬条件的,按照《临沧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给予相应工作津贴。
五、报名材料
(一)填报《临沧市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一式2份(贴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本人申明”栏需承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载明与市属企业是否有业务往来、近亲属在企业任职等需要回避的情形;属个人自荐的,“推荐单位意见”栏可不用填报),并提供电子版。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附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材料。
(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反映本人工作经历、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1800字以内,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报名表从公告的附件中下载。请网上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制成压缩文件后发送至2583118044@qq.com。(邮件标题“姓名+兼职外部董事报名表”)。通过网上报名的,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日为准;现场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报名材料送达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本公告由临沧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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