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点设置
1.基础医学流动站;2.生物学流动站;3.特种医学流动站;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动站;5.生物医学工程流动站;6.药学流动站;7.心理学流动站;8.临床医学流动站;9.口腔医学流动站;10.空军特色医学中心工作站(北京)
二、招收类型
(一)全额资助地方博士后:面向地方应届毕业博士或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无劳动关系社会流动人才;
(二)部分资助地方博士后:面向地方已就业的博士毕业生;
(三)军队人员博士后:面向军队在职干部、文职人员;
(四)临床型博士后:面向获得博士学位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八年制应届毕业生,或获得博士学位并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应届博士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原则上为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同等学力博士亦可申请入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品学兼优、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的潜力。
3.申请人必须全脱产入站,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学术成果条件
1.流动站: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过论著或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军队级科研项目。
2.特色医学中心工作站:(1)对全日制毕业博士申请从事博士后工作的,不作发表文章的要求,由专家组进行考核筛选;(2)获同等学力博士学位人员申请做博士后的,应当在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SCI论著1篇(IF≥3)或SCI论著累计IF≥5或经专家组认定为同等水平的其他科技成果。以第一负责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可不受发表论著限制。
(三)临床型博士后申请条件
除以上条件外,临床型博士后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须通过招收博士后单位组织的入站考核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临床水平,能够在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3—4年内,同时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任务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各流动站(工作站)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要求。
四、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入站的人员按照我校博士后重点招收方向选择合作导师,与合作导师达成初步意向后向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入站考核
合作导师与科室审核申请材料,并将初步意见填入《空军军医大学拟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意见表》。导师和科室同意招收后,院系组织博士后专家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入站考核。面试过程须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交至研究生院存档。
(三)上报审批
研究生院对院系审查后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全面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上报校首长审定,最后上报军队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批。博士后入站时间以军队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时间为准。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大学提供西安市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地方全额资助博士后工资由基本工资、生活补贴、工作津贴、科研岗位津贴和助研津贴构成,年薪不少于25万(税前)。地方部分资助博士后工资由生活补贴、工作津贴、科研岗位津贴和助研津贴构成,年薪不少于13万(税前)。
军人和军队文职人员按军队规定工资标准发放,可按规定享受科研岗位津贴。
特色医学中心工作站博士后人员薪酬待遇根据特色医学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福利待遇
1.非军人博士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根据相关规定随本人落户,博士后子女入托问题,按我校聘用人员同等待遇办理。军人和文职人员博士后在站期间,按规定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费补助。
2.为非本校人员博士后提供公寓住房并配备家具、家电。
3.博士后入站以后可按大学有关规定认定中级职称。
4.地方博士后工作期满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优先引进为军队文职人员。
六、出站标准
(一)基本条件
完成博士后聘用合同(工作协议)中所列研究工作,提交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出站考核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学术成果条件
1.全额资助和部分资助博士后
(1)I型(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流动站出站的博士后,须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空军军医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发表SCI论著1篇(IF≥5)或SCI论著累计IF≥8。
(2)II型(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特种医学)流动站出站的博士后,须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空军军医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发表SCI论著1篇(IF≥3)或JCR分区一区论著1篇或EI2篇。
(3)空军特色医学中心工作站出站的博士后,须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空军特色医学中心为通讯作者单位发表SCI论著1篇(IF≥5)或SCI论著累计IF≥8,或经专家组鉴定科技成果在为部队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或经专家组认定为同等水平的其他科技成果。在站期间以第一负责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可不受发表论著限制。
2.其他类型博士后
(1)须在站期间至少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空军军医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发表纳入学校相关学科申请博士学位学术论文发表期刊目录国内外期刊论著1篇。
(2)在站期间取得国家或军用标准、国家(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新药或新装备科研成果转化、临床新技术疗法创新、发明专利等成果的,可适度放宽学术论文发表要求,由各流动站出站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实际综合考查评定是否达到合格出站标准。
(三)其他条件
博士后在站期间如果以本人为负责人、空军军医大学为项目单位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国家博士后项目资助的,须在出站前完成所获科研项目资助研究工作,提交项目结题报告。
七、联系方式
各单位联系方式_明细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1.空军军医大学博士后入站提交材料清单
2.空军军医大学2024年度博士后重点招收方向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mTCy41OvgFeRfPOsqewc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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