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研究和应对当前新型犯罪活动的严峻形势,积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对新型犯罪行为的打击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2020年10月,广东警官学院成立“新型犯罪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以新业态、新领域的犯罪活动为研究着力点,聚焦网络犯罪、金融犯罪、跨境犯罪等新型犯罪形态,针对实务中出现的手段新、领域新、定性难的新型犯罪,集中力量加强研究,尤其加强对新型犯罪活动的甄别、打击、防范等问题的研究,为政法机关对各类新型犯罪实现依法打击和精准打击、提高打击质量和打击效率,提供更有保障性、更具开创性、更富时效性的理论支撑和对策支持。
为推动中心的高质量发展,加强研究成果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创新性,现公开招聘“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原中心校内外的兼职研究员如有意愿继续参与中心工作,也可重新登记。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恪守职业道德。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
(一)学术型研究员
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从事侦查学、犯罪学、法学、网络安全等相关专业教学或研究工作,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承担过相关课题或发表相关论文者优先。
(二)实务型研究员
在党政执法机关等单位从事打击、治理新型犯罪相关工作,对新型犯罪治理有良好的专业认知,具备较高的研究热情和一定的写作、研究能力。
二、兼职研究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参与新型犯罪研究学术和实务共同体建设,与中心其他研究员共同开展学术研究;
2.优先参加中心组织和举办的学术交流论坛;
3.优先参与中心组织的各项调研活动和科研工作。
(二)义务
1.为中心的发展积极献言献策,积极参加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
2.在发表新型犯罪研究相关的学术成果时署名为“广东警官学院新型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
三、其他事项
(一)兼职研究员聘期为3年,一旦受聘,将颁发“广东警官学院新型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电子聘书。
(二)兼职研究员不领取薪酬,受聘期间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对政府决策产生积极影响的研究成果将享受中心奖励。
四、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在2024年4月28日前填写《广东警官学院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信息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录入)。
广东警官学院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信息登记表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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