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招聘辅警80名,其中男性70名,女性10名。
(二)岗位
1.警犬训导员6人;
2.其他辅警74人。
辅警不具备人民警察、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按照劳动合同签订聘用。岗位主要职责详见《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热爱警务辅助工作,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没有参加邪教活动。
(二)文化要求:已取得大专以上(含)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含)学历。报考人员须于
(三)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即
(四)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五)有志于从事社会治安工作,有良好的纪律性,能适应夜间执勤和24小时轮换值班,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
(六)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部队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时间:
2.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145号(越秀区公安分局机动大队)现场报名点
4.提交资料:资料原件经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由公安分局政工办收存,不退还。
(1)《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簿(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白底相片(3张)
(5)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登陆手机银行APP或到中国人民银行自助机打印)
(二)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笔试环节。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两位)。
1.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测试评分为合格、不合格。测试项目及标准:1、4x10往返跑(男子组≤15秒、女子组≤16秒为合格);2、纵跳摸高(男≥255厘米、女≥220厘米为合格),项目1、2全部合格为体能测试合格,发放笔试通知书。考生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开考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60分(含)以上。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男女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数少于该男女面试对象人数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男女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审查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视招聘工作进度再决定是否依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录用公示
应聘人员经体测、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等环节后,根据招聘计划需求人数,按照男女分类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六)签订用工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由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综合保障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由越秀区分局统一调配,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四、福利
(一)工资福利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辅警人员的人均包干经费标准为每人8.7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等),经费由财政保障。
(二)其他福利
1.享有定期参加健康检查的权利;
2.纳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的职业工种范畴,符合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辅警可根据《广州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申请入户广州;
3.享有各类慰问补助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未按照要求提交资料,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不配合政审等任一情况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有效的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自产生时间起算保留3个月有效期,作为补录人员依据使用。
(四)应聘人员隐瞒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招考期间相关通知将以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六)警务辅助工作,需适应夜间执勤、轮班轮值等工作方式;需要体能素质良好,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
(七)未尽事宜,由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负责最终解释。咨询电话:020-83543803;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30-11:30,15:00-17:00。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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