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增人计划和选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宁武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名额
选聘单位1个,选聘名额8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宁武县2024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选聘对象
宁武县境内矿山企业正式职工且具有三年及以上井下工作经历;宁武县各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年龄要求:报考者为宁武县境内矿山企业正式职工且具有三年及以上井下工作经历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9日至2006年4月19日期间出生)。报考者为宁武县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的年龄可放宽至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4月19日至2006年4月19日期间出生)。
8.学历要求、专业要求、资格证要求等详见《岗位表》。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9.户籍要求:宁武县户籍。在公告发布日之前为宁武县户籍的;因上学原因迁出而未迁回宁武县户籍的;公告发布日之前结婚登记的夫妻,配偶为宁武县户籍的,以上均视为宁武县户籍。
(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或单位进行认定。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选聘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期间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选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信息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https://rst.shanxi.gov.cn/ztzl/zpxx/)、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宁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ingwu.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29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至2024年4月30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本次选聘岗位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选聘人数的3倍以上。若计划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要相应核减选聘名额,使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如选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取消该选聘岗位。
所有因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被核减或取消选聘名额的岗位,在宁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ingwu.gov.cn/)发布选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公告。
报考者所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见后)
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4月30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或关注“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见后)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50分)、职业能力测验(5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宁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ingwu.gov.cn/)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含港澳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认证的学历认证、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部门对资格审查结果是否合格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名额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1次),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均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公布,并在宁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ingwu.gov.cn/)公布。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选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到退场将全程录音、录像。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有关事宜见宁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ingwu.gov.cn/)公告。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选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教师岗位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选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选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选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选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选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最多递补2次)。
(七)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宁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ingw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选聘岗位、选聘数量、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有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通过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选聘单位法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中约定5年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
宁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0-4723187
报名、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
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350-3303270、3022139,13523096881
监督电话:
宁武县纪委监委0350-4722048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350-333362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选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宁武县2024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借章)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1、附件1:宁武县2024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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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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