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宣恩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计划
(一)招聘范围:根据《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转发中央编办等部委关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函》(鄂编办函[2023]22号)相关要求,通过县级初审、省市复审、国家终审,目前在宣恩县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的大学生乡村医生。
(二)招聘计划:经宣恩县卫健局报恩施州卫健委同意,并经宣恩县委编办批准用编,宣恩县本次共有2家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提供2个岗位,计划面向在宣恩县村卫生室服务且仍在岗的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有关情况详见《宣恩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非
3.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应聘人员的特别提醒
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宣恩县卫生健康局三楼办公室(人事),联系人:陈丽,联系电话:0718-5820692。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根据所报岗位如实、完整填写《宣恩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应聘人员提供相关学历等资料的时间截止到
(2)《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审核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
(3)应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凡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群众反映问题查实或者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
四、测试
(一)测试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二)测试方式
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2.未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试题4道,面试时长15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测试时间
1.考核招聘的对象,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开展考核,
2.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对象,面试时间定于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采取直接考核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采取面试的,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因应聘人员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结合专业特点依规组织加试,同样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加试成绩高且不低于60分的进入体检程序。
3.体检工作由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宣恩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在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体要求见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书面向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由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宣恩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其在其他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自应聘人员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宣恩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籍记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回避制度的规定等,由考察组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人员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及集体研究确定,并将备案材料书面经宣恩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报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公示和备案
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对备案材料审查的基础上,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正式聘用前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文书或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承诺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以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工资待遇等人事管理手续,并对招聘人员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拟聘人选一经聘用,须与聘用单位约定最低6年服务期限(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非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对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并依规备案。对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宣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e.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地方部门平台链接>县直>县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聘录用)为本次招聘公告、测试成绩、体检、考察、备案对象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宣恩人社”微信公众号是相关信息转载平台,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宣恩县人事考试中心0718-5848929
宣恩县卫健局政工股0718-5820692
监督举报电话:宣恩县人社局0718-5832667
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恩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附件1:宣恩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附件2:宣恩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e.gov.cn/xxgk/dfbmpttlj/xz/xrsj/gkml/zply/202404/t20240423_15712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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