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垂直管理的正处级政府统计调查机构,是国家统计局在阿坝实施抽样调查工作的主体单位,主要负责实施国家统计局及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布置的各项常规性统计调查,实施国家统计局快速反应调查,组织开展重大经济社会问题专项调查,完成地方政府布置的有关统计调查,协助地方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综合测试和考核(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名额、性质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性质和岗位职责
1.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2.特别说明此次招聘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劳务派遣的规定实行管理,本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用人单位将通过考核、择优选聘的2名工作人员派遣至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仅限阿坝州户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等严重身体缺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优先条件为:中共党员,大学有统计学相关课程,掌握公文处理、文秘和党务方面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微信公众号编辑、视频剪辑,具有从事党政办公室工作经历者。
(三)下列人员不得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出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联系人:郑蛟友,联系电话:0837-2831790。报考人员需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gjtjjabdcd@163.com,邮件标题为:名字+报考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劳务派遣人员。
(二)综合测试(笔试、面试)
1.测试对象: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
2.测试时间:以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电话通知为准
3.测试内容:有关常识、经济、文字、公文写作方面
4.测试地点: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会议室
(三)政审
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招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招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结果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
(五)聘用
劳务派遣单位或公司对通过综合测试、政审、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签订合同后,将受聘者派遣至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受聘者应服从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岗位调配。
四、合同期及待遇
(一)合同期管理
此次招聘首次聘用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有权将受聘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或公司。2年后,本单位仍有工作需要,三方有意愿的,可以继续聘用。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即劳务派遣人员待遇为一年6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伙食餐补、工会福利、出差待遇同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一致。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障及节假日休假制度。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和招聘程序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所聘人员具体岗位和工作由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和调整。
六、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负责解释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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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abazhou.gov.cn/abazhou/c101965/202404/56e2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