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是市属国有企业,作为茂名滨海新区基础设施融资建设的主力军和茂名港博贺新港区建设与运营主体,肩负着茂名向海而兴的重任。为进一步推进集团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1名。
二、基本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能力;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7.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编制、国有企业等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核,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公众号进行发布。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将应聘材料(含《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电子免冠证件照片、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能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和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mmport@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职位名称+姓名”字样。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集团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对通过资格初审入围笔试的人员名单在集团官网进行公布。
(四)其他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由集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集团收回已支付的相关薪酬,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招聘岗位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安排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需按岗位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列,将在集团官网进行公示,按照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携带能反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凡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集团根据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1.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沟通应变、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性、岗位匹配度。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排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按招聘计划招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的甲级医院或职业病防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可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资格。集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考察
集团对进入拟聘用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征信、档案和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在集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集团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以聘用。公示后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集团决定是否递补。
十、薪酬待遇
一经录用,薪酬待遇从优,根据有关政策办理五险两金;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期间薪酬待遇按集团员工薪酬福利标准(制度)执行。
十一、工作地点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港博贺新港区。
十二、其他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表,及时了解集团官网发布的信息,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668-3385519
联系邮箱:cmmport@163.com
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mmp.com.cn/
附表:
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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