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要,确保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经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对象
天津市宝坻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320人,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以及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3.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面向本市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岗位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的,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4年5月15日,天津生源户口迁入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岗位要求具有宝坻区户口的,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4年5月15日,宝坻生源户口迁入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具备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以应届毕业专业报考;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应聘资格;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7.具有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8.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9.天津市宝坻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0.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体条件及名额
1.具体条件及名额见《天津市宝坻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职位四十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为边远乡镇定向招聘,定向服务期限为五年。边远乡镇包括:新安镇、牛家牌镇、黄庄镇、尔王庄镇、大钟庄镇、大唐庄镇、大白庄镇、八门城镇、牛道口镇、大口屯镇、王卜庄镇、新开口镇、林亭口镇。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4年5月9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bd.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1日16:00结束。
审查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2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3日16:00结束。
缴费: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于2024年5月16日至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职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请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允许修改报名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1.报名成功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2.《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5月31日9:00至2024年6月2日9:00。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纸质版)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3.试卷组成为20%的教育综合知识加80%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4.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实际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1.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名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分组安排、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本人(他人代办,需填写委托书,由代办人持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以及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
2.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宝坻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报到前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的,需提交天津市或宝坻区生源证明,并现场签订《承诺书》;
(5)本人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并现场签订《承诺书》。
(6)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22年、2023年毕业生需现场签订《未就业且未缴纳社保承诺书》;
(7)报考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15日(含)前,并提供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或党组)出具的党员证明;
(8)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不低于二级甲等”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明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招聘单位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本人签字后按以上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五)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以及面试时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纸质版)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按所报学科试讲课(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同学科岗位试讲内容相同。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人员在试讲的基础上,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依据指定曲目按要求展示(主考方提供电子琴)。参加面试考生不得自带与测试相关的任何物品。
4.面试考官人选(评委)由具有面试资格或有经验的专家随机抽调。
5.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6.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
体检有问题的考生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示〉》的要求,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工作并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阶段。同时,对招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情况即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情况区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及入职手续。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宝坻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备案、聘用手续。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区教育局确定的职位内依次选岗,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选岗,并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政策中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六、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2-29262910
监督电话:022-29242131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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