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厦府[2015]16号)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下放各区承办实施的精神,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决定组织实施厦门市同安区所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2024年5月)。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考平台
考生须通过“闽政通APP”L4级身份认证,方可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请报考者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syzp/v3/)进行报名。
本次考试的后续考务信息通知,请报考者自行登录厦门市同安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查阅(以下简称“网上考务信息通知”,网址:http://www.xmta.gov.cn),请自行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同安区所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5月)》(附件1),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点击“招聘岗位查询”按钮查询岗位条件,报名时请仔细对照查看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
三、报考须知
《厦门市同安区所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2024年5月)》(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须知》”)属于简章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请报考者本人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并准确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按系统要求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申诉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务必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时间
拟定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及后续通知。
特别提醒:
1.以上各类截止时间均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将自动关闭。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笔试后续环节的时间安排等,以“网上考务信息通知”为准。
五、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要求副高以上职称的招聘岗位报考比(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之比,下同)不超过5:1(含5:1)时可以免笔试,但当报考比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免笔试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并事前报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在“网上考务信息通知”另行公告。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详见附件3),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长2小时。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和科目代码,否则以“
2.符合笔试加分规定的加分对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证明材料等详见《报考须知》。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加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资格复核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岗位的报考者均须参加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和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将在“网上考务信息通知”另行公告。无故缺席资格复核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人员。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评委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和“网上考务信息通知”的公告。
(四)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1.免笔试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面试成绩;
2.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总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对于综合总分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2.若笔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由面试组织部门重新组织面试,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考察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考务信息通知”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人员(如2024届高校毕业生等)可先予以公示,在规定时限内(详见《报考须知》)提供相应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参加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至办理入职审批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经区人社局同意后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原则上仅可递补一次)。
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或弄虚作假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关于招聘内容、政策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查阅“报名系统”或附件3)。
网络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网站技术人员(0592-5359692)。
(五)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及时通过“招考系统”和“网上考务信息通知”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招聘用编形式以岗位信息为准。
(八)体检、考察、试用期等规定,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政策执行。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区人社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下载:
·附件1.厦门市同安区所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5月).xls
·附件2.厦门市同安区所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2024年5月).docx
·附件4.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rss.xm.gov.cn/xxgk/tzgg/202405/t20240515_28466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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