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
境内具有中国国籍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受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未满5年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2.近5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学术诚信,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招聘职数、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具体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应聘方式
(一)符合条件应聘者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ccibe.edu.cn/)进入“下载中心”栏目,下载《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岗位名称-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性别-高校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三)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各二级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面试。
五、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聘用及待遇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
人事处联系方式:骆老师 023-64289582
附件: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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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具体要求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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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专业 |
学历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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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教师 |
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文艺学、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汉语言文字学、应用语言学、语文学科教学、写作学、文化学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高级职称者可适当放宽学历备件 2.博士研究生优先 3.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
主办人员:党老师 联系方式 13452999925 |
新闻学教师 |
新闻传播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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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教师 |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