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岗位3个,具体职位:芦山县汉嘉实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1名、芦山县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1名、芦山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1名。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锐意改革、敢于担当、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工作业绩比较突出。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财会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和能力,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掌握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
(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经济等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或具有经济管理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或规模以上企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累计不少于6年。
3.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或具有经济管理类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
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侦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报名时间:
(三)网络报名邮箱:530177847@qq.com。
(四)现场报名地址:芦山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芦山县行政中心311办公室;联系电话:18080577869。
(五)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任职文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个人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2.报名表、1000字左右的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近期彩色证件照。
网络报名需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现场报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报名表、1000字左右的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各2份(A4纸双面打印)及近期彩色证件照电子档。身份证、毕业证、任免职文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个人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查验。提交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报名资料不予退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笔试测评前,对通过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应聘者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现场报名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广大应聘者持续关注“雅安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在报名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通信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2.省外除A、B类重点地区以外的应聘者需提供报名当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检测需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行报名。如到芦后出发地提升为A、B类地区的应聘者要及时报备,优先配合本地管控措施。
3.应聘者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现场报名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40%。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之比应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县属国有企业总会计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不设开考比例。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管理素质、企业经营管理能力、领导综合素质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40%。
(三)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县属国有企业总会计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对其学历、履历、报考条件等情况进行核实,并进行考察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考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20%。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四)体检。根据总成绩,按照等额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招聘对象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已任前公示的招聘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经任前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予以解聘。
五、薪酬待遇
实行年薪制,薪酬区间为22-30万,聘用后具体薪酬按有关规定,根据聘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芦山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芦山县委组织部代章)
附件:芦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总会计师报名表.doc
http://www.yals.gov.cn/gongkai/show/4747e9200bf7967f2ecbeedb8450a74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