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聘3名督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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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4-07-15
  • 截止日期:2024-07-17
  • 学历要求:其他及以上
  • 所属省份:
    工作地点:
  • 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
    栏目分类:
  • 需求学科(供参考):
公告详情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江门幼专)是江门市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是粤港澳大湾区第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校基础是江门幼儿师范学校,于2019年招收第一届大专生。

学校位于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1号,占地面积300亩。学校按7500人规模设计,总投资9.78亿元,校园建筑面积达17.08万平方米。学校大专新生报到率连续三年超过93%,远超其它同类学校。

学校设置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英语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商务英语等8个专业,纸质图书45万余册,电子图书33万余册,科研仪器设备完善,可满足各专业学生实践实训教学需求。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教学质量优秀,专业优势突出,学、研特色鲜明,朝着为全省学前教师教育提供示范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目标迈进。

根据督导室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督导员(3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存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不符合情形的;

7.出现师德违规行为的。

三、聘用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教育教学政策和法规,有胜任辅导教学方法改进工作的责任感和研究、沟通能力,办事公正,坚持原则

2.积极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愿为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质量服务。

3.从事专业教学或教学管理、教学研究的管理专家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水平。

4.原则上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3岁,身体健康。

5.专业要求是教育学、文学、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理学、计算机类。

四、岗位职责

按《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711-202471717: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将报名表和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六、资格审核

学校人事处、督导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面试(未通过资料审核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

学校人事处、督导室共同组织招聘面试,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综合考察,提出聘用意见报学校审核。

八、聘用及待遇

与学校签订兼职合同。双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而是平等的劳务关系。岗位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校除按约支付工作报酬外不承担其他费用,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意外人身伤害等责任均由自己承担(在本校退休的人员按退休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校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1号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邮箱:(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750-3986815

联系人:老师、老师

人事处

2024711

相关附件:

附件1.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jmpec.edu.cn/rszp/202407/t981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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