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公办学校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证书(件)材料,须于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sjyjtwyjc@suzhou.edu.cn),标题统一为:“姓名+学历+手机号码”。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将进行初审,并于
3.报名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并根据公告要求将以下材料清晰扫描上传至报名邮箱。
(1)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临床(或公共卫生或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5)职称证书。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缴费确认和笔试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于
五、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于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拟任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请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2.工作人员将于资格复审前与考生确认参加情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额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于面试前2天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后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资格证,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初定于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选岗工作结束后,不再组织递补人员选岗,由招聘单位直接安排递补人员岗位。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15646。
本《公告》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151219。
附件:
1.2024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教育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hrss.suzhou.gov.cn/jsszhrss/gsgg/202407/af2ea0810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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