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人民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数学教师1名、语文教师顶岗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非编数学教师1名,负责数学教学等工作。
语文教师顶岗1名,负责语文教学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5.应聘教学岗位者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6.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具备中级职称(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2.填写完整《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请下载附件;并连同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电子版)、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拍照发送到邮箱261980830@qq.com;
咨询电话:高老师15960206133
3.报名时间:
4.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人民小学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6.体检
体检: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为面试总分最高分者。应聘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自行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我校从面试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7.公示
根据学校岗位需要、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教育网和厦门市人民小学校务公开栏公示3个工作日。
四、办理聘用手续
由厦门市人民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5862734。
2.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3.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人民小学负责解释。
厦门市人民小学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msmedu.cn/info/1283/196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