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小学拥有百年的办学历史,校园环境优美,是福建省文明校园。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非在编音乐(琵琶特长)教师1名(上班时间2024年9月-2025年8月)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聘用。
(二)具备岗位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证书: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
(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三、相关待遇
按集美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13日。
(二)报名方式: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xmsjmqgkxxbgs@126.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
联系人:叶老师,电话:0592-6092795。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招聘结果将于学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小学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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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imei.gov.cn/zfgg/202408/t20240806_10627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