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昌市司法局工作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全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司法所辅助人员3名。(需在司法所工作)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司法警务、社区矫正、法律文秘、法律事务、法学专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地址
瑞昌市人民政府官网。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工作日期间),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瑞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大楼七楼)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书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
4.《报名信息表》一份(打印件);
5.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面试和考核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6.报名统一收取报名费50元/人。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于通过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发放。《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笔试。
(一)笔试
笔试由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开考比例为1∶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视为放弃面试,考试未结束不得擅自离开。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语言表达及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由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昌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影响录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录用情况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八、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瑞昌市司法局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瑞昌市司法局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经瑞昌市司法局同意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薪资待遇:年收入59000元左右(含年度考核绩效、五险一金及福利等),年终绩效根据考核情况具体发放。
九、本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瑞昌市司法局所有。
联系人:瑞博人力0792-3606100
附件下载:报名表.docx
瑞昌市司法局
2024年8月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ruichang.gov.cn/zwgk/zfxxgkml/bmxxgk/rsj/xxgkglhfwrcrsj/xxgkklzprcrsj/202408/t20240806_6640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