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学工作需要,常山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计划
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11名。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2.具体条件:(1)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
3.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因考核不合格被常山县教育局及下属学校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满三年的;(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
本次招考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
报名时须提交材料(为提高效率,方便审查,请按顺序整理,(2)至(6)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1)《常山县2024年秋季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招考报名表》(附件1);(2)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教师资格证书;(5)普通话等级证书;(6)其他有需要提供的材料。
2.面试
本次招考不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对象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定于
面试内容分为上课(70分)和基本技能测试(30分,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两项,总用时15分钟。上课采用无学生状态下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在进入备课室时公布备课内容,要求在60分钟内完成备课任务,然后到上课室上课,上课结束后进行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报考者延误考试时间等造成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自动放弃面试的不予退还报名费。
3.组织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涉及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产生的人员缺额,不再递补体检。
4.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上课成绩高的排在前面),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入围考察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密封)转至常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录用
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在常山政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
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岗位空缺,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经政审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视为违约并按劳动合同中的特别约定条款执行。
四、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考教师,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考教师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常山县教育局无关。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3.考生在报考各个环节中应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并相应追究责任。
4.受岗位限制,如不愿意服从统一分配的请慎重报考。
5.本次招考相关信息均只通过常山县政务网和“常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6.本公告相关条款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常山县政务网网址:http://www.zjcs.gov.cn/
县教育局招考咨询电话:0570-5016926,5022908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山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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