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翠誉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工作人员5名,派遣至宜宾市翠屏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直管子公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岗位人数
本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及具体情况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其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最大年限:35周岁”,指截止在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行政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三江人才网上发布,其余环节公告在翠誉人才公众号上发布。
(二)挂网及报名时间
挂网时间:
现场报名,报名时间:
(三)报名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民主路18号2栋一楼。
(四)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学历需自行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证书查询证明(除岗位表明确规定暂不提供的除外);
3.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任职文件、聘用文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与应聘岗位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6.《宜宾翠誉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的材料均不退还。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报名时只能报考1个岗位。本次报名不收取相关费用。
(五)面试
1.本次招聘的岗位采用现场提问面试方式,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100%。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相应待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1。若未达到1:1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的面试工作。
3.如岗位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30,经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
4.面试时间及地点:本次招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公布及后续工作
1.公布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考试成绩在翠誉人才公众号上公布,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其他后续工作
根据《宜宾翠誉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至宜宾市翠屏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直管子公司的公告》规定,开展体检、公示等相关后续工作。
(七)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考试成绩在翠誉人才公众号上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员需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入职体检(三甲医院),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为体检人选。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政审人员名单,参照我公司公开招聘政审程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对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录取。
(九)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十)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翠誉人才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宜宾翠誉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福利待遇按照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翠誉人才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手续等程序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无法及时取得联系;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宜宾翠誉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0831-8398899),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1.招聘岗位一览表
宜宾翠誉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1招聘岗位一览表
序号 |
用工 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 名额 |
招聘对象 |
学历 (学位) |
专业 条件 |
年龄 |
岗位要求 |
薪酬 (年薪) |
面试方式 |
|||
岗位 名称 |
岗位 代码 |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工作经历要求 |
其他条件 |
|||||||||
1 |
宜宾云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法务 专员 |
20242701 |
1 |
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
本科 及以上 |
法学类 |
40周岁及以下 |
|
具有5年及以上法务工作经验。(具有10年及以上法务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
1、熟悉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 2、有处理经济纠纷等相关经验;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谈判技巧,诚信正直。 |
8.5万元/年 (总额包干) |
现场提问 |
2 |
宜宾云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投标专员 |
20242702 |
1 |
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
本科 及以上 |
工程类 |
40周岁及以下 |
|
具备2年及以上招投标工作经验,熟悉采购招投标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
|
8.5万元/年 (总额包干) |
现场提问 |
3 |
宜宾云淼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岗 |
20242703 |
1 |
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
大专 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
具有1年及以上采购工作经验。 |
|
6万元/年 (总额包干) |
现场提问 |
4 |
宜宾市创城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成本方向) |
20242704 |
1 |
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
本科 及以上 |
工程管理、土木工程、成本造价 |
40岁及以下 |
|
具有3年以上在地产公司或建筑企业项目预算成本工作经验。 |
熟悉住宅、商业工程相关建材的市场价格、质量验收标准及工程施工各个环节的运作。 |
14-15万元/年(总额包干) |
现场提问 |
5 |
宜宾市创城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工程管理方向) |
20242705 |
1 |
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
本科 及以上 (具有5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管理经历且业绩突出的可放宽至大专)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
同时具备: 1、3年以上建筑工程管理经验,熟悉住宅项目工程现场管理; 2、具备在地产建设项目项目经理、或甲方代表工作经验。 |
|
14-15万元/年(总额包干) |
现场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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