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瓜州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聘用制文员4名。
2.聘用制司法警察4名(男性3名、女性1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
聘用制制文员:开庭记录、文书送达、卷宗材料整理等。
聘用制法警:安全保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谨言慎行,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时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
4.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备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同等条件下,法学专业或有从事速录、文秘等工作经历者以及退伍军人、公安专业毕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7.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在各级公务员考试或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8.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笔试、记录能力测试(打字速度)、面试、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六、报名
1.时间:8月29日至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瓜州县人民法院(311办公室)。
3.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考时由本人填写《瓜州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七、资格审查
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八、综合考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政治常识以及写作功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和技能测试人员。
(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口头答题的方式考查应试者的语言表述、应变能力、沟通协调和举止仪表。未按规定时间和持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三)技能测试。聘用制文员技能考核采取上机操作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听打速度及记录内容准确性,满分为100分。聘用制司法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及内容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测试内容:800米跑和10米*4往返跑。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
九、确定初选人员
初选人员依据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各岗位按照其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名次确定初选人员。
十、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瓜州县人民法院负责实施,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瓜州县人民法院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公示。按照招聘程序和标准,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瓜州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和待遇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瓜州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规定确定薪资待遇。
咨询电话:0937-5945677
瓜州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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