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干部选用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具体岗位见《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湖口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且为符合政府安置的退役军人。(不含县管科级干部)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维护“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本公告涉及的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学历、资格证、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7.符合政府安置的退役军人且在乡镇工作年满10年及以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报考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本次公告在湖口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301室)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并将《报名登记表》交到报名处。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全日制学历和在职教育最高学历)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不含粘贴在报名信息表上的2张,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者考核花名册复印件1份;
5.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3);
6.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按调入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及身份转变的书面承诺书(附件4)。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公开选调考试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公开选调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考试
按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本次选调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综合能力及业务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如因缺考、弃权等原因导致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2要求的,则入闱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上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1.拟入闱体检人员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遇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3.考察。考察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考察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素养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4.体检和考察阶段,选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进行体检,如无递补人员则取消选调岗位计划。
(六)公示与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安排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按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按公布的选调职位重新核定其岗位,并按新核定后的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考选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3.本次考选岗位表中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考选资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考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监督电话:0792-3660965
咨询电话:0792-6337096
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附件1: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主管部门 |
选调单位 |
单位性质 |
岗位名称 |
选调计划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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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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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湖口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全拨事业 |
工勤岗 |
1 |
专业不限 |
大专学历及以上 |
50周岁及以下( |
符合政府安置的退役军人且在乡镇工作年满10年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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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hukou.gov.cn/rsj/xxgk/fdzdgknr_175293/zdlyxxgk_175320/jygq/202409/t20240903_66884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