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金投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是经平湖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市政府直属国有公司,主要从事基金投资及管理、高层次人才招引与服务两大业务。公司在管政府产业母基金2支、规模50亿元,设立和参股子基金15支,规模约50亿元。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市财政局(国资监管办)同意,市场化选聘风控总监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条件
1、工作地点:平湖
2、岗位职责:
(1)负责优化健全公司、基金和项目风控管理体系(制度、流程及实施细则);
(2)负责投资项目研究尽调,研究和发现风险,评估风险严重程度,给出风控举措;
(3)对交易方案、合同谈判、投后管理等各环节进行风险控制;
(4)参与项目评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5)根据既定的风险管控策略,针对公司的投资项目、业务流程、财务管理等构建风险管控框架和执行流程;
(6)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专业要求:法律、金融、财务相关专业。
(3)资格条件: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在PE/VC投资机构有风控工作经验或八大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经验,有项目尽调和风控经验,对财务、法务和上市有较深理解;为人正直,有事业心、责任心,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表达能力;有投资银行保荐上市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选聘程序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按面谈、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选聘。
(一)面谈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5人的,先进行面谈,否则直接进入面试。面谈方式、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再通知。
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参加面谈和面谈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人选。
面试当天,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填报资料不一致的,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由公司组织实施,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谈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三)体检
体检由公司组织。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公司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录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考察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不能录用,并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公司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平湖市人才信息网、公司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
三、聘任及待遇
(一)聘任方式
市场化选聘人员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由公司与聘任人选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合同,按职责分工签订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与聘任合同一致。未通过试用期及录取后年度考核符合退出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退出企业。
(二)薪酬待遇
市场化选聘的风控总监按照“业绩与薪酬双对标”的原则,根据市场用工行情及“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年薪总水平,年薪40-45万元。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材料
下载填写《平湖市金投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报名表》(见附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以及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任职证明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能证明个人经验、能力、业绩的其他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一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文件大小须控制在
(三)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3-85255604
报名邮箱:1551269657@qq.com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二)招聘期间,组织方将以短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者有关事宜,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组织方承诺为应聘者信息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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