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建设力量,充实干部队伍,按照“自愿报名、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义乌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拟在全市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中公开选调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序号 |
招聘单位 |
选调计划 |
学历学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备注 |
1 |
义乌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以后出生 |
专业 不限 |
二、选调对象
本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一)正处于试用期或按有关规定服务期未满的;
(二)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限制期内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审核:
报名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财务科
(江滨北路281号1102-1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虞文洁 85580010
报名办法:报名者填写《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报名表》,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请报名者注意了解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情况。
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选调计划。
(二)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人特征、工作思路、心理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察入围人选。由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
(四)决定选调对象。根据面试考察等情况,按岗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取消选调计划。
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pdf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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