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生态环境监测相关职责。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4个岗位5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须在入职时限内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按要求及时入职;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合同制用工,享受规定的社保、公积金、带薪年休假、定期体检等福利待遇。工资水平原则上与事业在编同岗位人员相当,并根据每年绩效考核结果予以适当浮动。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审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及时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及考试
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考试环节。
考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一般以面试为主,考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录用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其他
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报名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各环节筛选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其他
(一)相关网站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官网(https://www.zjemc.org.cn)。
(二)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在工作日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975371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附件列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zjemc.org.cn/gzdt/tzgg/202409/t20240930_316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