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业务发展需要,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江苏福如东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如东海集团)下属公司现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9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福如东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福如东海集团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安排和资格审核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福如东海集团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东海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资格初审时间: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各岗位政策咨询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
技术服务咨询:0518-87027336(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福如东海集团将按照本公告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福如东海集团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福如东海集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8-87236808,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4.报名通道关闭后,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建议应聘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资格初审情况。对于“踩点”报名(临近报名通道关闭时才报名或更改报名信息)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情形,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2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报名结束后请及时关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本次考试相关信息。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7027336。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福如东海集团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对存在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及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录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福如东海集团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福如东海集团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或取消录用资格;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或影响期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近5年内有违反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7)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国企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岗位代码D02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岗位代码D02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福如东海集团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岗位代码D02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其他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代码D02岗位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及其他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岗位代码D02岗位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福如东海集团陈述申辩。
(四)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岗位代码D02岗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岗位代码D02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岗位代码D02岗位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其他岗位如总成绩相同,则直接加试。加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福如东海集团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体检参照入职体检标准,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福如东海集团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福如东海集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录用资格的,福如东海集团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七、录用与薪酬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务派遣关系。劳务派遣人员由用人单位管理使用。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录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录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各岗位薪酬待遇详见《岗位表》。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录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福如东海集团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举报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518-8702707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福如东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同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江苏福如东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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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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