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用人单位为柳江分局直属单位,共计划招聘辅警38人。职位信息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在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岗位人数出现变化,以招聘环节中的后续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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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本次招聘对象,年龄为20周岁以上(2004年10月21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1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面向退役士兵设置的岗位招聘可按高中学历,但入职后须在合同期内将学历提升至大专或以上学历,作为续签合同的条件;
5.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身心健康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4),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因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醉驾、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被银行、法院视为失信人员,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内擅自离职的;
12.从柳州市公安机关辅警岗位离职后,至招聘期不满2年的;
13.本市城区范围内各公安机关在职在岗辅警,不得报考其他城区内各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岗位;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以现场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日,报名时段为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一楼接待室(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兴柳路277号)。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资格初审
1.考生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在现场报名时进行,考生须提供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4.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成功。
四、考试
我局将通过“柳江警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考生知识考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知识考试
知识考试采用纸质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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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考试复习范围)
用人单位将于知识考试当天,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实,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
考生考试前身份核实不通过的,不予参加考试,同时,取消后续所有应聘环节资格。
知识考试时间暂定1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11月上旬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柳江警方”微信公众号。
(二)体能测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试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的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知识考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知识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分别为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组: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项目规则和评分标准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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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体能测试结果分别为合格、不合格,其中有一个项目测试结果不合格的,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11月中旬公布。
(三)面试
根据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知识考试成绩、体能测试结果,按照考生所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按体能测试合格考生的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划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11月下旬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
1.考生考试成绩=知识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生考试成绩(含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等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辅警职位出现缺额或新增员额,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且符合该缺额职位应聘条件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
五、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体检
各用人单位原则上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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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11月下旬公布。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分局对其进行政治考察,各用人单位配合进行政治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通过“柳江警方”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暂定于12月下旬发布。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辅警层级。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聘用工作暂定于2025年1月初进行。
六、候录库
本次招聘设置候录库,候录对象为通过面试但未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人员。如入围体检、政审的考生不合格,或考生在签订合同前弃权或者聘用后离职,已经我分局2024年内其他岗位辅警离职退休出现职位空缺,且岗位要求与候录科人员招聘条件相符的,可从候录库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的确定人选。
七、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间月工资待遇为4181.61元(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绩效奖金等部分)。在试用期间及年度内主动辞职或被用人部门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的人员,无绩效奖金。
(二)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柳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规定确定工资。
八、相关事项
(一)我分局将通过“柳江警方”微信公众号及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二)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保证提供的通讯号码正确,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身份证是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四)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今后不再予以应聘。
(五)凡被我分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聘用及后续报考我分局岗位资格。
(六)考生报考我分局岗位期间,不得同时报考柳州市公安局其他用人单位的岗位,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七)我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最终解释权归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772-7218149。
监督电话:0772-3892123、3892021(政治部),3892030(督察支队)。
1.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2.知识考试复习范围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5.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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