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需要,着力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村(社区)干部队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村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高桥村综治专干共计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身体健康,热心基层公共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人民调解等相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并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3.为本镇户籍、原则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截至
4.对户籍虽不在本镇,但在本镇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镇的村务监督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等村级组织中工作一年以上,满足年龄、学历等基本要求的优秀人员,视作符合招聘条件。
5.对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本土优秀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聘用为村(社区)专职干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当报考岗位人数达到2名及以上时,该岗位将加入笔试环节。当报考岗位人数只有1名时,则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定于
1.提交报名申请。到太原镇党的建设办公室填写《太原镇2024年招聘综治专干报名表》,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资格初审。由党的建设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二)笔试
1.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是否加入笔试环节,如需笔试则由党的建设办公室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后缺额的,依次递补考察。
五、遴选人员确定
(一)任职备案
考察后的人选,经镇党委集体审议研究后报县委组织部联审备案。
(二)拟聘公示
根据联审备案情况,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镇公示栏和拟任职所在村党群服务中心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到村任职的人员,办理任职手续,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补贴、补助标准的通知》(彭委组[2024]18号)执行。
六、综治专干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2.根据村工作分工,完成分配工作任务,主动参与村务管理。
3.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网格力量使用,带领专(兼)职网格员推动网格日常工作开展。主要发挥宣传员、信息员、服务员、协管员等作用,承担政治引领、信息采集、民意收集、风险感知、隐患排查、矛盾化解、治安防范等职责任务。
4.熟练运用愉快政等办公系统,服务好党员群众。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镇党委、村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涉及相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选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咨询电话:023-78460002(党的建设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psx.gov.cn/zfjz/hjjdbsc_83202/zwxx_73109/jdtp_73110/202410/t20241021_13725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