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学科
初中地理、初中生物各1人。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面试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品貌端庄,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有耐心、有责任心;
4.专业对口,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现场报名地点:嵩明县嵩阳一中副校长办公室(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
4.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所获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五分证件照片一张。
五、面试及录用
1.待现场报名后组织面试,择优录用。
2.经学校考核,确认录用者签订录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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