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七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经砚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资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根据《砚山县县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要求,砚山七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形成“1+5+X”(1个总公司+5个二级子公司+X个三级子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下设城乡建设运营、商品贸易、能源及工业运营、医疗康养、农旅社会服务五大业务板块;经营范围涵盖土地矿产开发、城乡建设运营、人力资源开发运营、大宗贸易、商品批发零售配送、餐饮服务、综合能源、工业生产制造、园区开发建设运营、医疗器材流通、医疗投资、康养产业、农旅开发、水利资源利用与开发、社会服务等。
一、招聘对象
根据岗位需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部门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备注 |
年龄 |
性别 |
工作年限 |
待遇 |
学历要求 |
专业及其他要求 |
备注 |
风险控制部 |
专员 |
4 |
法务 |
20-35周岁 |
不限 |
不限 |
享受国有企业员工休假等福利待遇、公司相关薪酬及绩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专业要求:法学、经济、金融、财务相关专业毕业; 其他要求: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C证及以上); 2.具备一定草拟、审核公司合同,代理公司诉讼、仲裁案件能力; 3.具备一定风险识别能力、应变能力及沟通能力; 4.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5.具备一定公文、法律文书写作能力; 6.工作严谨负责,抗压能力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
以下条件优先录用: 1.具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 2.具备公司法务工作经验或律所工作经验;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备拟报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应聘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或聘用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被有权机关认定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的行为受到处罚,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或以电子邮件提交报名资料,邮件名需注明:应聘职位+姓名+联系电话号码;
3.电子邮件地址:226675260@qq.com;
4.现场报名地址:砚山县民族文化广场文化传媒大楼13楼党群人事部: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持各类职(执)业资格(包括各种职业注册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本人照片(如电子报名:按上述要求进行压缩并备注: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号码)。报名材料不齐全的,一律视为材料不符合,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咨询电话:0876-3038544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砚山七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结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专业类别报名情况及招聘专业要求和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个人综合素质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参加笔试考试的人员。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时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1.笔试及面试
(1)应聘简历审核筛选并经初审通过后,将于
(2)
(3)
(三)考试成绩要求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录取最低控制线为65分(含),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从最高分进行预录用。
2.笔试
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1:2才能开考,未达到1:2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测试及与岗位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测试,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综合知识为辅。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进入面试环节,不再逐一通知。面试环节主要考察面试者的举止仪表、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性格特征、专业技能和与用人单位的匹配度等方面,面试总分为100分。
4.考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为准。
四、考试结果公示
(一)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将在砚山县政务网进行公示。
(二)体检
按每个岗位类别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应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招聘结果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背景调查、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将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砚山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拟录用资格,按所在专业类别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或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办理有关入职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三个月经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聘用。
(四)劳动合同签订及薪酬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限,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资待遇。
2.薪酬待遇
试用期间每月发放的工资为同等岗位基础工资的80%;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及团体的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中若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将严肃查处。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1.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笔试、面试、体检或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4.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实确为影响聘用的;
5.其他违反公开选聘有关规定的。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3.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4.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5.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6.对未能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应聘者,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七、附则
(一)本公告由砚山七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砚山七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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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yanshan.gov.cn/view/wgjy/170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