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组建高素质、专业化、研究型教科研队伍,助力华宁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华宁县教育科研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系统内公开选拔教研员3人,现将有关选拔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选拔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拔的方式进行。
二、选拔范围
全县在职在编符合岗位竞聘条件的专任教师。
三、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职业道德高尚,教学教研实绩突出。
2.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称、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从教情况等与岗位相适的条件。
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且在现单位服务期满3年;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年考核为优秀。
4.教育教学经历及成果业绩。(1)有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教务(副)主任或教科室(副)主任任经历,且承担过一届及以上毕业班教学工作,且近三年教学成绩至少有2年在同类学校同级同科前三名,或接手班级进步5名及以上;(2)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参加工作以来获得过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教学竞赛奖励;②近5年有1篇专业论文或著作在省级及以上正规刊物(CN或ISSN)发表;③近5年主持(或参与)过1项县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④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上述教育教学成果业绩须与报考岗位相适应。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级教师、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玉溪市名师工作室成员、省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任一条件,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8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或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受到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拔岗位。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拔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拔岗位及条件
详见《2022年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公开选拔教研员岗位表》(附件1)。
四、选拔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只接受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华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训股
3.报名材料
(1)《2022年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公开选拔教研员报名表》(见附件2),在照片粘贴处竖向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小1寸彩照,并在承诺人处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3)提供近5年年度考核表,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有学校“此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审验结论并加盖公章)。
(4)岗位要求的教育教学成果业绩等证明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有学校“此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审验结论并加盖公章)。
4.报名要求。(1)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2)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3)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
5.资格审查。按照选拔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选拔条件和要求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参加选拔资格等涉及报考资格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选拔的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全、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加选拔的资格。
(二)考试
全部岗位不限开考比例,考试分考核评议和面试,总分200分(考核评议100分、面试100分)。
1.考核评议
(1)考核评议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符合公开选拔条件者进入考核评议环节。
(2)考核评议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考核评议分值为100分。重点考核评价应聘人员的工作业绩、教育教学及科研水平、业务能力等。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考核评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时,划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的选拔。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考核评议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人员不再递补。
(2)面试方式为专业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组织协调能力和学科指导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分为小组研讨和答辩两个环节,各占50%。
(3)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考核评议成绩、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后按综合成绩(考核评议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调动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仍并列,按学历高低排序;若学历仍并列,按职称高低排序。
(三)公示
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意见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有关问题
各单位涉及到流动的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时须与原工作单位办理解除聘用合同手续;华宁县教育科学研究所根据有关规定与所招聘人员办理聘用合同的签订及聘任的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及后续环节出现拟调动人员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选拔工作遵循“坚持原则、纪律严明、程序公开、阳光操作”的工作原则,招聘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对个人报名表中全部内容进行认真细致核实,若在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整个选拔工作期间,在选拔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现场者即视为自愿放弃选拔资格。
(三)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选拔资格,五年内不准参加选调、选拔和评优评先。
(四)本次公开选拔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六)咨询电话:华宁县教育体育局0877-5011263
附件:附件1:2022年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公开选拔教研员岗位表.docx
附件2:2022年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公开选拔教研员报名表.docx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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