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为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下属国有企业。主要从事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监理、环保产品检测服务、环境工程、环境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环境检测设备、仪器和试剂供应等业务。
目前拥有实验室建筑面积4000余平方米,拥有各类实验室仪器280余台套。
公司通过计量认证的项目包括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底质和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加油站;海水;机动车;煤质;共8大类293项。
公司秉承“科学、守法、公正、诚信”的经营理念;恪守“精湛技术、精诚合作、精耕环保、精锐团队”的企业精神;坚持“信守合同、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实事求是”的宗旨,积极开展环境监测与咨询等工作,满足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对服务性环境监测与咨询的需求,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解决方案。
因工作需要,招聘工作人员3-4名,由丽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派往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丽水办事处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环境监测与分析、环境咨询与评估等岗位工作人员3-4名。男女不限。
二、工作地点
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金融大厦。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四)需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生态工程、环境规划与管理、地球环境科学)、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农业资源与环境、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土保持)、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化学教育)、大气科学类(大气科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化工管理、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等。如有高级职称或相关证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任职条件。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③现役军人;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情况
(一)报名时间:8月8日至8月10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和网上报名方式。
1、通过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和一张一寸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3609429@qq.com
2、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到金融大厦1721办公室(地址:丽水市丽阳街689号)报名。电话:0578-2159037
五、考试和录用
(一)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按考试情况,择优录用。
(二)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工资待遇等参照丽水市编外用工制度执行。
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
丽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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