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大冶市乡村振兴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以钱养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名额
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员18名。
三、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和道德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积极履行岗位职责;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具有大冶户籍;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享受过“雨露计划”资助政策的困难学生学历可放宽至中职及以上);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2、本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个人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有不良记录的;
4、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5、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招聘录用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大冶市人事考试院(新冶大道45号社保大楼4楼407室)
2、联系电话:0714-8729796
3、报名时间:
4、报名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①《大冶市乡村振兴局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为A4规格纸张;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为A4规格纸张;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④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4张;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⑥个人征信报告一份(原件,报告时间一个月以内)。
(二)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招聘过程的任一环节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市人事考试院)
1、笔试。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开考,未达到1:2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按照实际报考人数开考。笔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按照实际参考人数开考。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公布,并在大冶政府网公示公告。
(四)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笔试成绩高的入选)。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已参加笔试环节的人员,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公告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不占用事业编和工勤编等编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工作年限2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聘岗位人员按照我市“以钱养事”人均报酬(含保险)5万元的标准享受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被聘用人员到市、镇相应岗位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可与其终止用工关系。
考生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
(七)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行程卡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
大冶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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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bdaye.gov.cn/xwzx/gggs/202209/t20220906_937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