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公司)于2003年4月1日成立,隶属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3月27日由分公司改制为子公司,主要负责中国华电集团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投资发展。为满足内蒙区域新能源发展和生产运营需要,公司所属内蒙古华电新能源分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分公司)、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东能源公司)两家新能源企业现面向系统内外公开招聘8名专业及生产运维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1.新能源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本部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作为蒙西地区新能源管理主体,所辖风光电场站共21家,投产风光电装机容量231.77万千瓦,在建项目7.5万千瓦,主要负责华电集团在内蒙古西部(包括呼和浩特、包头、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巴彦淖尔等地区)新能源项目的前期开发、工程基建、生产准备、经营发展等一体化管理。
2.蒙东能源公司成立于2007年,本部位于内蒙古通辽市,作为蒙东地区新能源管理主体,所辖风光电场站共8家,投产风光电装机容量102.44万千瓦,在建项目10万千瓦,主要负责华电集团在内蒙古东部(包括通辽、赤峰、兴安盟、呼伦贝尔等地区)新能源项目的前期开发、工程基建、生产准备、经营发展等一体化管理。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战略导向、按需招聘”原则;
3.坚持“内外结合、盘活资源”原则;
4.坚持“程序规范、客观公正”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相关职称或技能等级;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心健康,不存在任职回避情况,与原工作单位及招聘企业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6日。
华电集团系统内的劳动合同制用工,以及华电集团系统外的社会人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按照本公告附件格式如实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步将本人身份证;全日制及最高教育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验证和学历验证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主要工作业绩或业务成果证明;各类专利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论文等能够证明本人能力和业务水平的资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对应招聘企业的指定邮箱(下附联系方式)。报名资料邮件标题(名称)请注明“姓名+现工作单位+应聘单位及岗位名称”。报名期间,不接受现场、电话、信函等其他方式报名,请勿来访。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招聘条件,相关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资格审查。
(三)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相关招聘单位结合本企业所在地及周边地区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及要求,统一安排笔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四)外调考察
按照相关招聘单位既定招聘方案,对通过笔面试应聘者开展外调考察,核实应聘者所在原单位工作情况,与本人及所在单位核实应聘者岗位信息、工作表现、身体情况等,如与本人所述情况及提供材料不符,或有隐瞒、误报等欺瞒行为的,停止考察、不予录用。
(五)体检
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近3个月内体检报告一份,并如实、主动告知个人身体状况及重大疾病史,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公示及报批
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
(七)办理入职
1.相关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调动、聘用及试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转移干部人事档案、社保等。
2.拟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薪资待遇按照相关招聘单位薪酬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发送材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隐瞒误报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2.应聘者须提供准确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短信和电子邮件,保持电话畅通。
3.招聘企业不承诺解决拟聘用人员配偶工作等问题。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新能源分公司
联系人:凌梓瑄
电话:0471-6322145
(二)蒙东能源公司
联系人:张蕾
电话:0475-6207061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chd.com.cn/site/2/2022-09-06/a3ec425a4bad42c5a960d2aa2b51f25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