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棉县审计局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全国注册造价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员2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
6.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7.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师/造价员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全国注册建造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以及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6.曾被开除公职、服役期间被开除军籍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提供报名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全国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及5个以上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填写《石棉县审计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网上报名电子邮件地址:171945895@qq.com;现场报名自行填写《石棉县审计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全国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及5个以上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地址:石棉县第二办公区5楼审计局506办公室(彩虹路9号)。联系人:兰建,联系电话:18981636219。
(二)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布的条件报名,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
六、笔试、面试、考察、体检
考试及面试由石棉县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者应持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和面试,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报名条件初审合格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低于1:2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主要测试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3.考察。考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采取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个人综合能力与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对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政情况进行考察。
4.体检。按照笔试、面试、考察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石棉县审计局指定体检单位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835-8863165)。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石棉县审计局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不占单位编制),聘期2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试用期待遇为全国执业(注册)造价师13000元/月/人,全国执业(注册)造价员12000元/月/人。正式聘用后待遇为全国执业(注册)造价师20万元/年,全国执业(注册)造价员18万元/年。
九、本公告由石棉县审计局负责解释。
石棉县审计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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