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台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场化用工人员1名。相关公告如下:
一、招聘相关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性质为市场化用工,与台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岗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与现工作单位不存在任何经济及其它纠纷。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近五年年度考核中,有两次及以上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有一次及以上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7.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三)岗位具体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职责 | 数量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资格条件 |
1 | 综合财务岗 | 从事出纳及办公室综合辅助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从事文字材料相关工作者优先; |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将本人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邮箱32291270@qq.com。报名邮件标题及简历文件名均为“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
(2)现场报名。应聘者可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和复印件,前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19号现场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
至2022年9月27日17:30(现场报名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法
采用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占总成绩的40%。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人选(如参加考试人员未达到3:1比例,按具体参加考试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占总成绩的60%。如遇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考试设置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均需达到合格分70分,没达到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某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等相关原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成绩发布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人才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者淘汰。
(四)聘用
体检与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由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台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对参加本次市场化招聘考试的防疫要求如下:
考生须在考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均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按实际参加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如14天内有省外地区来浙返浙或“行程卡”绿码但到访地右上角带星号标记的,须提供首场考试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内只有台州市内旅居史的,要提供首场考试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试当天有发热(体温≥37.3℃)、咳嗽、腹泻、结膜出血、乏力等不适症状,进入考场前提前向考务人员报告,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有序入场和离场,有违反者,责令离开考点。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我公司报告。除提供考前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地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台州做好准备。未尽事宜,按照台州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三)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四)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将在台州人才网、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相关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五)请保持通讯通畅。如未接到笔试通知,即未通过资格审核,不再另行告知。
(六)各岗位招聘的有关要求、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可向人力资源公司咨询。
联系人:周女士、魏女士
联系电话:88686091、88906680
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叶女士88906625
本公告由台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我公司将酌情研究处理。
台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tzrc.cn/Article/Show/1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