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街道各项服务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辅助性工作人员15名,主要从事街道辅助性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
4.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和C1驾驶证的优先录取。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职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非法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把报名所需材料(见第3点报名资料)扫描后,压缩为一个文件,文件名为应聘者姓名,发送到ruibaojiedao@126.com邮箱(邮件主题:应聘瑞宝街道辅助类工作人员职位)。
2.报名时间:
3.报名资料:本人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考试: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及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进入体检环节应聘者须把报名资料原件提交到瑞宝街道办事处(海珠区南洲名苑怡居街59号226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最终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广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由瑞宝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参照瑞宝街道雇员。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瑞宝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瑞宝街道办事处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8188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