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绿色石化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是经舟山市国资委批准设立的国有投资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负责为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提供后勤保障及园区综合管理服务,因工作业务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副总经理、行政综合管理岗、财务管理岗、工程建设岗、环保管理岗、安全监管岗各1名。办公地点:舟山绿色石化园区管理有限公司(鱼山)
二、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具有较强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奉献精神。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未作出结论的;
2、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个人原因导致原工作单位发生安全质量、经营管理等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4、存在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行为的;
5、存在不符合招聘要求其他相关情形的。
三、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副总经理1名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及以下;
2、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公共事业管理、物业管理相关专业;
3、熟悉国有企业管理运作模式;掌握公司管理体系的建立、公司发展规划与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具有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公共事业管理、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学习能力;有良好的文字表达与沟通能力;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能适应艰苦的工作条件,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执行力强;
4、其他要求:中共党员优先;具有5年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公共事业管理、物业管理等相关岗位任职经历者优先。特别优秀的,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行政综合管理岗1名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
2、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学相关专业;
3、熟悉国家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制度法规,了解理论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与人力资源的融合应用;熟悉日常人力资源相关工作内容;
4、其他要求:持相关职称证书;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岗位:财务管理岗1名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
2、财务会计类相关专业;
3、熟悉财务管理、会计学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财务工作内容;熟悉市属部门财政预决算、财政年度报告等编制;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
4、其他要求:持会计相关职称证书,具有累计3年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岗位:工程建设岗1名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
2、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3、能熟练操作CAD制图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责任心强;
4、其他要求:具有相关职称证书,具有3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招聘岗位:环保管理岗1名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
2、环境管理、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
3、熟悉掌握环境管理、环境工程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环评项目委托、备案及报批等相关工作内容和流程,熟悉环境监管执法要求和环境监测指标检测标准,了解环境处理常见的异常情况处理,具有较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其他要求:具有相关职称证书,具有3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中大型企业管理岗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招聘岗位:安全监管岗1名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
2、化学工程、安全管理工程相关专业;
3、熟悉掌握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工作流程、熟悉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工作内容,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4、其他要求:持相关职称证书优先,有化工安全生产实践经验或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岗从业者经历者优先;特别优秀的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择优聘用等程序,综合考察后确定拟聘人员。
五、聘用及待遇
1、录取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舟山绿色石化园区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待遇:参照市属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结合应聘人员具体情况及工作岗位面议;工作日作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报考者填写《舟山绿色石化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并附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中进行报名,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报名邮箱:489344103@qq.com,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7331105。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七、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相关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
(四)原则上每人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如岗位无合适人选,则该招聘岗位可按空缺处理。
(五)应聘人员材料概不退还,本公司承诺保证应聘人员资料、信息安全。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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