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黄埔区各镇(街)现有合同聘用人员和村(社区)专职人员中公开遴选监察站站长1名,主要负责监督社区组织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道德操守等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范围、条件
1、遴选范围
面向黄埔区各镇(街)现有合同聘用人员和村(社区)专职人员集中遴选。
2、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开展遴选工作。
3、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合同聘用人员须在镇(街)工作3年以上(含3年),相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村(社区)专职人员须在村(社区)工作2年以上,相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需写明相应年度考核等次),由相应镇(街)一级或镇(街)具体用人部门科室、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广州市户籍;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6)女性年龄须为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男性年龄须为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热爱村(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公开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于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日自行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信息网(http://www.hp.gov.cn/)下载《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公开遴选社区监察站专职站长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与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一起扫描发送至邮箱xgjjcs@gdd.gov.cn。咨询电话:32029462,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二)资格审查
由街道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达到相应职位招聘人数的3:1以上。未达到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纪检监察、三资管理、财务会计等基本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四)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条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并如实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获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生资格。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不低于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员不足5:1比例可按3:1比例),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六)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比40%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比60%确定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分数、面试成绩分数、总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予以确认。如条件仍相同,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七)组织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以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政审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居住地所在街道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将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公示、录用
拟任人员经街党工委经研究后,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信息网(http://www.hp.gov.cn/)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
(十)工资待遇
社区监察站站长参照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正职待遇计发薪酬,按照考核情况发放一定额度的绩效奖金,并按入职年限及有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公开遴选社区监察站专职站长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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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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